【迫不得已理由取消外游旅行团】
公司有权在旅行团出发前取消旅行团(如参加人数不足 15人,交通服务供应商问题或团员被拒发签证等)。在此等情况下,本公司将悉数退回团员所缴交之费用(已获领事馆签发之独立签证费用除外)。本公司不需负责取消旅行团之责任或支付额外补偿。
根据旅游业监管局(旅监局)发出的指令,持牌旅行代理商如因『迫不得已理由取消外游旅行团』,处理退款时可征收退票费,及本公司订列收取之每位手续费 (具体金额如下所示);
如旅行团跨省或跨国,手续费按逗留天数较长的一地计算。有关退票费,交通服务供应商或会因应个别出发日期之航班、加班机或包机而征收较高之退票费甚或不设退票,确实金额以交通服务供应商之最终回复为准;就旅监局发出的指令,请浏览旅监局网站(https://tia.org.hk/)。
各外游线路的本公司订列收取之每位手续费金额如下:
a. 前往中国短线线路:每位港币 $50
b. 前往中国长线线路 (5天或以下行程):每位港币 $300
c. 前往亚洲短线 (日本除外) 的线路 (5天或以下行程):每位港币 $300
d. 前往中国长线线路 (6天或以上行程):每位港币 $500
e. 前往亚洲短线 (日本除外) 的线路 (6天或以上行程):每位港币 $500
f. 前往日本的线路:每位港币 $500
g. 前往海外长线 (即中国和亚洲短线除外) 的线路:每位港币 $1000
(中国短线线路:包括中国澳门及广东省,部分中国短线产品行程或涉及跨省;
中国长线线路:除中国短线外的中国内地区域;
亚洲短线线路:中国台湾、日本、韩国、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越南、文莱、柬埔寨、缅甸、老挝、印度尼西亚、马尔代夫、斯里兰卡、菲律宾。
海外长线线路:除上述目的地以外的境外目的地)
【没有迫不得已理由的情况下,任何已成团的旅行团被取消出发】
在没有迫不得已理由的情况下,任何已成团的旅行团被取消出发,本公司将向每位顾客退还所有已缴付的款项,并按旅游业监管局所订之条例补偿团费的15%,以每位港币$1,500为上限。顾客同意收取退还的全部已缴款项和补偿金额作为取消有关旅行团合约获得的最终和所有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