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旅游业监管局(旅监局)发出的指令,持牌旅行代理商如因『迫不得已理由取消外游旅行团』,处理退款时可征收退票费,及本公司订列收取之每位手续费为港币$500;有关退票费,交通服务供应商或会因应个别出发日期之航班、加班机或包机而征收较高之退票费甚或不设退票,确实金额以交通服务供应商之最终回复为准;就旅监局发出的指令,请浏览旅监局网站(https://tia.org.hk/)。
★确实团费均以报团当时为准,旺季加幅另行通知。
★以上图片仅供参考。
★行程、膳食及住宿的先后次序,以当地接待安排为准,如有调动,恕不另行通知。
★如需酒店或船上行李生服务,每间客房行李生小费为人民币¥10元正。
★如团队人数为10人或以下,团队或不设领队,本公司将于出发前三天向客人发出集合资料短讯,但仍设当地导游接待,旅行团服务费已包括:当地导游、旅游车司机及工作人员,于完团前个别向团友收取。每位全程合共
(港币):$1200。
★旅行团服务费已包括:领队、当地导游、旅游车司机及工作人员,于完团前个别向团友收取。每位全程合共(港币):$1200。
★由即日起,旅客入住中国境内酒店时,公安机关会透过酒店前台向旅客一并采集人像信息。
★网速、稳定程度及有效期须视乎当地供应商而定,如因个别智能手机或上网装置之问题而未能使用上网服务,本公司恕不另作补偿。
★客人于旅程期间敬请妥善保管及爱惜耳机,如有任何损毁或遗失,需自行负责耳机之赔偿费用(港币$300/部)。
★如遇天气、水位、航道管理,有可能更改登船或离船地点,由船公司视乎当时情况而作最终决定,客人不得异议及借此退团。
★船上及岸上自费观光节目语言以普通话及英语为主。
★如因游船无法停靠而未能安排烽烟三国、三峡大坝升船机,则当地退回门票费用,敬请留意。
★如遇天气或其他因素影响而暂停开放,将不另作安排或补偿,以景区安排为准。
★如因天气变化而引至长江水位变动,神女溪之行程将更改为神农溪或小三峡,此安排视乎当时情况而定,不作另行通知。
★凡单人或单数(如三人)报名者,必须补付单人房附加费,敬请留意。
★抵达时间及游览时间只供参考,行程随时会因应不同出入口岸、航班,以及交通、天气情况、酒店所处位置不同、预约之餐厅时间及位置、景区政策、突发事件等因素而作出相应调整,最终时间以当时实际安排为准。午、晚餐之用膳时间以1小时为基础,或因应行程及出餐时间作悉数调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塞车、大雪、路塌、天气影响、航班延误、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原因),造成行程延误或未能完成游览或缩短游览时间,客人不得借此要求赔偿或退团,敬请留意。
★由2024年12月1日起出发的团队,在没有迫不得已理由的情况下,任何已成团的中国长线旅行团被取消出发,本公司将向每位顾客退还所有已缴付的款项,并补偿港币$2,000(旅游业监管局所订之补偿金额为团费的15%,以每位港币$1,500为上限);顾客选择转团亦可获得以上补偿。若已缴付的团费款项 (团费指成人占半房、小童占半房/不占床之收费项目,不包括婴儿不占床*之收费项目) 低于补偿金额,顾客可获得的最高补偿金额将限于已缴付的团费款项的同等金额。顾客同意收取退还的全部已缴款项和补偿金额作为取消有关旅行团合约获得的最终和所有补偿。*收费项目为婴儿不占床,补偿金额为团费的 15%,以每位港币$ 1,500 元为上限。
本产品全程不设购物点。
本产品全程不准车上贩卖。
本产品全程不推荐、不强制任何自费项目(景区景点/场馆及邮轮内等非途风组织的自费行为不包括在内)。
请您在预订时务必提供准确、完整的资料(姓名、性别、证件号码、国籍、联络方式等),以免预订错误,影响出行。如因您提供资料错误而造成损失,请自行承担。
旅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导致景点/场馆未能正常游览/参观,服务人员与您协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取消或更改该景点/场馆,或由服务人员在现场按旅游产品中的门票价格退还费用(退款不以景区/场馆牌价为准)。
如产品确认单或补充条款中所列之内容与旅游合同之协定不一致,以产品确认单或补充条款为准